仲裁撤回程序是指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主动申请撤回其仲裁申请,从而终止仲裁程序的行为。以下是仲裁撤回程序的详细步骤和要点:
提交书面申请
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撤回仲裁申请。
撤回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撤回申请的理由。
仲裁委员会审核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撤回申请后,会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将依法撤回仲裁申请。
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形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自行和解后的撤回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可以自行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
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人可以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批准后即可撤回。
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
与撤回仲裁申请不同,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当事人对已经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满意,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的法律行为。
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组成合议庭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
建议
当事人在考虑撤回仲裁申请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撤回申请前,建议当事人充分评估其权益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若当事人希望达成和解并撤回仲裁申请,应尽快与对方协商并确保和解协议的内容明确、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