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需要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0 20:18:31 程序应用

成立分公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准备材料

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

申请核准公司名称。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前置审批项目的许可证等。

名称预先核准

到工商局或通过其在线服务平台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名称保留期六个月,期间不能转让。

提交设立登记申请

准备完整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等。

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领取营业执照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开立银行账户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银行开立分公司账户。

办理税务登记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刻章

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刻制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等。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需要):

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分公司具体经营范围,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或许可手续。

以上步骤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专业服务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