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确认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的法定流程。以下是开标的基本程序:
宣布开标纪律:
招标人首先宣布开标会议的纪律和注意事项。
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场:
招标人确认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是否在场,并记录出席情况。
公布招标文件的接收情况:
招标人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包括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情况等。
宣布相关人员:
招标人宣布参与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包括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等。
检查密封: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保投标文件未被篡改或损坏。
宣布开标顺序:
招标人宣布投标文件的开启顺序。
唱标:
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确认开标记录:
开标过程应详细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开标过程应当公开进行,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