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结婚的程序如下:
申请
中国公民应持本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人需持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有效签证和入境章、未婚或无配偶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则需持护照或代替身份、国籍证件、《外国人居留证》、户口所在地出具的证明等。
双方还需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声明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结婚条件,如双方自愿、具备结婚实质要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
登记
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及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其他相关手续
外籍人员需到公安局登记境外人员住宿信息,并携带双方结婚证、中国配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办理居留许可。
结婚公证可由本人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建议:
涉外结婚涉及多个步骤和证件,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文件,并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