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烈士遗孤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烈士遗属(或法定代理人)需向烈士所在省、市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提交书面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烈士和遗属的身份证明、遗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伤残证明等)。
安排审查
当地政府或指定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安排专人进行审查、核实。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烈士遗属及烈士的相关资料,以确定其身份和是否符合烈士遗孤的认定条件。
审核认定
审查核实后,当地政府或指定机构将提出审定意见。意见分为三种:确定身份、尚未确定身份、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对于确定身份的烈士遗孤,将发放烈士遗孤证明。
公示听证
如果申请通过初审,将在当地市民政部门进行公示,为社会公众提供听证征求意见的机会。这是为了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正式追认
经过公示和听证后,如果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烈士遗孤的认定将正式生效。相关部门将发放烈士遗孤证明,并进行抚恤褒扬。
发放抚恤金
认定成功后,烈士遗孤将会获得一定的烈士抚恤金,用于维持基本生活。
建议:
烈士遗属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并按照要求提交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请的进展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