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工伤认定程序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的过程。具体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罪犯本人需要提出书面的工伤认定申请。
收集证据
除了罪犯本人的申请外,监狱有责任收集和调查与事故伤害相关的证据。
适用范围
罪犯认定工伤需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并且不能属于第十六条所列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自杀等。
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审核与调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作出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
送达与告知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应及时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建议:
罪犯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监狱作为罪犯的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收集相关证据,确保工伤认定的顺利进行。
罪犯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