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程序如下:
提出离职申请
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离职申请,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三天申请。
离职申请应详细说明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并由员工手动签名。
离职手续办理
办理离职申请单的逐项审批。
办理员工离职物品交接表。
办理员工结算申请表。
获取离职证明。
收回相关材料
办理完离职证明后,员工需要拿回自己的相关材料,如离职证明材料、养老手册、失业登记证、公积金卡等。
工作交接
员工在离职前需与接替者或同事进行工作交接,包括介绍工作职责、项目进展、文件位置等,确保接替者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即使接替者已到岗,员工仍需将手头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
其他事项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给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记录。
填写《辞职约见表》,并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人力资源部在“辞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领班以上及专业技术人员需报总经理审批。
领取《离职移交清单》,按表格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作及款项,交还劳动用品、证件、服装等物件。
人力资源部转出该员工的文字及电脑档案材料,并存档。
离职通知
员工完成所有离职手续后,公司会向相关部门和同事发送离职通知,包括最后工作日、离职原因及接替者信息。
薪资结算
公司会根据员工的离职日期和合同约定,结算员工的最后一笔薪资。
建议员工在离职过程中保持与公司的良好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办理顺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