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
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国土资源部门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调查结果需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确认,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评估结果作为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需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根据调查结果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过渡期安置等内容。
将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示,并组织听证会,听取被征收土地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听证
如多数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村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偿登记,确保补偿款的准确发放。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在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与被征收土地的村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土地征收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前期工作完成后,提出征收土地申请,报批准机关批准。
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和补偿安置协议,作出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责令交出土地
在补偿款支付完毕后,村民应按照规定时间交付土地,并配合进行土地清理工作。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被征收人未按时交付土地,政府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集体土地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