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时,员工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索要书面辞退通知
公司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确认辞退理由
员工需要仔细核对辞退理由是否属实合理,并确保公司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中明确记载辞退理由和时间。
收集劳动关系证据
员工应收集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表、工牌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员工对公司的辞退决定不服,可以在被辞退后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
提起诉讼
如果员工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后15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失业保险金和经济补偿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员工在失业之日起60日内可办理失业登记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 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员工需配合办理工作交接,并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工资、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
确认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且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告知劳动者。
通过以上步骤,员工可以较为顺利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至关重要,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