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9 18:54:44 程序应用

强制拘留的程序根据拘留的类型(司法拘留或行政拘留)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程序概述:

司法拘留程序

决定拘留

由人民法院院长作出决定。

需报本院院长批准。

执行拘留

移交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且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拘留后程序

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除非有碍侦查。

复议

被拘留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行政拘留程序

决定拘留

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

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执行拘留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拘留证。

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拘留后程序

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复议

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总结

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移交公安机关执行,需报院长批准,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可复议。

行政拘留:由办案机关提出意见,报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执行拘留需出示拘留证,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可复议。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