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程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未成年人需要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则只需监护人一方同意。
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或学校的变更证明等。
提交申请
填写改名申请并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部门。
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并由管片民警和所长签字。
审核与审批
提交申请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改名。
审批时限通常为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办理变更
审核通过后,需要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部分情况下还需要进行公证。
变更完成后,会收到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更新证件
拿到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后,需要将旧证件上的信息更新为新名字。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咨询当地户籍部门: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籍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注意时间:改名审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提前规划好时间,以免耽误后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