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名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准备材料
填写《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
提交本人书面申请,说明改名原因,并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是单位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意见。
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确认是否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
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银行出具征信证明。
如需要,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报纸公告等。
申请流程
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科咨询,了解具体改名流程和相关规定。
去公安局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预审,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如材料齐全,会给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初步答复。
公告:一般需要在报纸上公告更名事宜,公告期不少于7天。
到公安局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正式手续,工作人员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审核通过,会出具新的身份证。
到其他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如银行、社保、医保、车管所、学校等,申请人需要携带新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
注意事项
改名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理由不当,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成年人改名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
改名后,原姓名将作为“曾用名”记录在个人户籍档案中,以备日后需要。
建议:
在申请改名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