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创业补贴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环节进行发放:
补贴项目及标准
创业初创补贴:自主创业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1万元,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叠加,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租用商业场地经营的,可申请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2340元每个月的场地租金补贴,持续补贴36个月,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6.8万元。
创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占股企业内缴纳社保的,可补贴公司缴纳部分社保费用,补贴650元每个月,持续补贴36个月,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叠加,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3.4万元。
创业带就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每招纳一名劳动年龄内员工在本企业缴纳社保,并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可享受3000元每人的带动就业补贴,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创业无息贷款: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60万元,合伙经营的可按符合贷款对象的合伙人每人不超过6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三年免息贷款。
申请条件
自主创业人员需满足相关条件,例如毕业五年内大学生、深圳本地在读大学生、毕业五年内留学回国人员、深圳户籍、港澳台居民等。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自主创业人员需要根据政策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至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审核与发放:经过初核与复核后,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初创企业基本账户,实现免申即享。
注意事项
合伙创办企业并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应一起提出补贴申请。
创业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以申请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金额必须进行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款项一到两周内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支付到企业对公账户内。
建议:
了解政策:建议创业者详细阅读深圳市的创业扶持政策,了解各项补贴的具体标准和申请条件。
准备材料:根据要求准备齐全的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及时申请:注意补贴的申请时间,及时提交申请以确保能够获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