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返点主要涉及到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政策。具体来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著作权退税的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享受此政策。
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企业必须是自己开发并生产的软件产品才能申请退税。
著作权登记和测评:
涉及到软件著作权登记和测评的作品才能享受退税优惠。
退税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
企业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软件著作权证书
开发费用支出凭证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税务部门。
审核:
税务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企业是否符合退税条件。
退税:
审核通过后,税务部门会退还超出3%税负部分的增值税。
注意事项
退税款项用途:
所退税款必须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退税款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企业可以合法享受软件著作权带来的增值税退税优惠,从而降低税负,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