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时间:2025-04-01 08:49:43 计算机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综合相关搜索结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要点:

一、管辖权

重大涉外案件:

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

专利纠纷:

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

专属管辖,由海事法院处理。

经常居住地:

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

特殊情形:

如被告被监禁超过1年、当事人均被注销户籍等。

二、诉讼参与人

法人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法确定则适用注册地或登记地。

审判人员回避:同一案件中参与过审判的法官不得再参与其他程序,但发回重审案件不受限制。

三、证据与程序

证据规则:明确举证责任分配、证据种类及审查标准。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小额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可适用简化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四、执行与监督

执行管辖: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避免重复立案。

执行异议:当事人可自执行通知书中日起10日内提出异议,法院需审查后决定是否撤销执行。

五、其他重要修改

赡养费、抚养费:多个被告住所地不同,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发回重审:原二审程序法官不受回避限制。

以上内容综合了2014年、2020年和2022年三次司法解释的修订,体现了民事诉讼程序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