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综合相关搜索结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要点:
一、管辖权
重大涉外案件:
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
专利纠纷:
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
专属管辖,由海事法院处理。
经常居住地:
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
特殊情形:
如被告被监禁超过1年、当事人均被注销户籍等。
二、诉讼参与人
法人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法确定则适用注册地或登记地。
审判人员回避:同一案件中参与过审判的法官不得再参与其他程序,但发回重审案件不受限制。
三、证据与程序
证据规则:明确举证责任分配、证据种类及审查标准。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小额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可适用简化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四、执行与监督
执行管辖: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避免重复立案。
执行异议:当事人可自执行通知书中日起10日内提出异议,法院需审查后决定是否撤销执行。
五、其他重要修改
赡养费、抚养费:多个被告住所地不同,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发回重审:原二审程序法官不受回避限制。
以上内容综合了2014年、2020年和2022年三次司法解释的修订,体现了民事诉讼程序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