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八大类:
锅炉:
用于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
压力容器:
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压力管道:
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
电梯: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
起重机械:
用于吊装和搬运重物的设备。
客运索道:
用于运送乘客的索道系统。
大型游乐设施:
用于提供娱乐和休闲的设施,如过山车、旋转木马等。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在特定区域内用于运输货物或人员的机动车辆,如叉车、堆垛机等。
这些设备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或“特定危险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均适用该法。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