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公约中关于臭氧层的定义及相关内容如下:
一、臭氧层的定义
根据维也纳公约第一条明确指出, 臭氧层是指行星边界层以上的大气臭氧层。这一定义界定了研究的范围,即关注平流层中由臭氧(O₃)形成的保护层,而非对流层中的其他成分。
二、相关术语补充
不利影响 指由人类活动导致的大气变化,对人类健康、生态系统或人类有益物质(如臭氧)造成有害影响,包括气候变化。
备选技术或设备
指可能减轻或消除对臭氧层不利影响的技术或设备,例如替代氟氯烃类物质的生产工艺。
三、公约的核心目标
通过国际合作与行动措施,保护臭氧层免受人类活动的危害,并首次将氟氯烃类物质列为受控化学品。该公约于1985年签署,1988年生效,中国于1989年加入。
四、历史意义
里程碑作用: 公约首次全球性承诺保护臭氧层,为后续的《关于消耗性臭氧层物质维也纳修正案》奠定基础。 科学验证
综上,维也纳公约的臭氧层定义是国际环保合作的重要基础,其目标与措施对全球环境治理具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