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针对创业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创业活动,减轻创业者的负担,并促进就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创业政策: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初次创业三年内租用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的经营者,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5000元/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条件:创业者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三年内,吸纳他人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每带动一人2000元,无上限。
申请条件:创业者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创业带动就业花名册等材料。
创业失败人员一次性补贴
补贴对象: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具体金额未明确,但提到有补贴政策。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支持对象:扬州市区范围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扬州市区创业人员。
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贴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市级财政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
税收优惠政策
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对持《就业创业证》或相关证件的人员,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其他支持措施
科技创新政策:包括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建立鼓励企业创新普惠机制等。
残疾人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一次性扶持资金补贴,具体金额根据注册资金数额确定。
这些政策涵盖了场地租金、就业带动、创业失败补偿、贷款支持、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为创业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建议创业者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