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是一种 支持创业和就业的金融产品。它旨在通过提供贷款担保和财政贴息,降低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鼓励他们进行创业活动或扩大就业。
贷款对象
个人贷款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
小微企业贷款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也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流程
申请:
创业者或小微企业向相关承办单位(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等)提交贷款申请。
推荐:
承办单位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推荐给担保机构。
担保:
担保机构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可能包括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发放:
经办银行根据申请材料和担保情况发放贷款。
贴息:
财政部门对贷款利息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减轻申请人负担。
贷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
违约责任
还款:借款人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否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逾期利息: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第六百七十八条、第六百六十七条等条款规定了借款合同的履行、展期和逾期利息等相关事宜。
创业担保贷款通过多方合作和政策支持,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低门槛、低利率的融资渠道,有助于促进创业和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