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的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下岗失业人员: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
残疾人员:
持有《残疾证》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持有《复转退役军军人》的城镇复转军人。
创业农民工返乡人员:
提供原与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的创业农民工返乡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这些群体中的宿迁市内创业女性。
单亲困境母亲、春蕾女童家庭、低保家庭、返乡务工妇女、被征地妇女、残疾妇女、伤残复员军人家属、女性返乡创业新村干、农家女培训学校学员以及其他妇女群体:
沭阳、泗阳、泗洪三县有创业愿望并可付诸实施的城乡妇女。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的创业和就业。
青年大学生:
领取了大学生创业证的在读大学生和毕业五年内的青年大学生(包括海外留学人员)。
其他特定人群:
包括再就业人群、军队退役人员、返乡农民工、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院校毕业生、农村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员或返乡创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转岗职工、贫困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
这些对象涵盖了不同背景和需求的群体,旨在通过就业创业政策为他们提供支持和机会,促进其经济独立和社会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