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针对创业者提供了多种创业补贴项目,旨在支持创业者的创业活动并促进就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创业补贴项目: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象: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标准:市区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1人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对象: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创业主体。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
标准:市区根据创业主体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标准:市区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5人及以下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00元/人;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5人以上的,给予补贴3000元/人。
基地运营补贴
对象: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等。
标准: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可获得2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市级创业培训基地可获得1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市级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1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
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
对象: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学年毕业生。
标准: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其他补贴
大学生租房补贴:在淮合法租用住房的外市户籍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跨县区创业大学生,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申报纳税,带动其他人员就业1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在企业注册地区划范围内租房并无自有产权住房。补贴标准为年租金低于1万元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年租金超过1万元的,按每年1万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这些补贴项目涵盖了不同群体的创业者,提供了包括资金补贴、场地租金减免、就业带动奖励等多方面的支持,以降低创业门槛,鼓励更多人参与创业活动。建议创业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补贴项目,并详细了解申请条件和流程,确保能够顺利获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