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创业补贴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求职创业补贴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一次性创业资助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
租金补贴
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具体标准未详细列出。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大专生每月300元、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
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10000元。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的项目,给予一次性项目补助,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胜奖5万元。
开业补贴、运营补贴和项目补助
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等)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对大中专学生等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运营补贴。对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给予一次性项目补助。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政府对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利息部分给予全额或部分贴息,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3年。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减轻创业者的经济负担,并鼓励更多的人员参与到创业中来。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学校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