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招标准备
招标人(业主)首先需要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然后启动招标工作。
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自行招标备案程序较为繁琐。
招标策划
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及采购质量要求等。
编制招标文件
在招标人配合下,招标公司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等。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后,招标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潜在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书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准备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研究并准备投标文件。期间,如有疑问,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答疑会,并根据答疑内容发布补充文件。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
开标
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包括宣布开标纪律、确认投标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等。
评标与定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报告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与招标人签署施工合同。
整个招投标过程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投标人在平等条件下竞争,最终选择出最符合项目要求的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