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委托公证的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
提交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提交委托授权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提出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
公证受理
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公证审查
公证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签字与录像
公证双方当面签字,公证方需要录像作证。
交纳公证费用
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
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领取公证书
公证完成后,公证书会寄送到家。
建议:
在办理买房委托公证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公证审查。
选择可靠的受托人,确保委托事项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