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退学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若学生因病因事准予休学则除外。
学校审查
学校审查家长或监护人的申请,确认学生是否符合退学条件。
相关部门审核
学校将申请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学生是否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免于入学、暂缓入学”条件。
领取审批表
学生或家长需填写《学生休学审批表》或《退学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包括到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停用校园卡、借书等。
领取休学证明
办完离校手续后,学生需将离校通知单和学生证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处,并领取休学证明。
费用结算
财务处根据校长批准的循环单核算应退费用,并进行清退。
档案办理
政教处依据审批完备的申请表办理学籍手续,提取学生档案。
离校
保卫科检查离校手续是否齐全,确认学生未夹带学校财产后放行,并将相关材料上交政教处主任存档。
建议家长或学生在办理退学手续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每一步骤都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