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愿离婚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9 08:16:19 程序应用

山东自愿离婚的程序如下:

申请条件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准备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申请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

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流程

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自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总结:

山东自愿离婚的程序包括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必要材料、经过30天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整个流程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双方自愿并对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