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离婚程序如下:
提起诉讼申请
前往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提交离婚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不在同一地区居住的,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到男方所在地区法院申请。
立案与缴费
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需缴纳诉讼费(一般为50元)。
缴费完成后,法院正式受理离婚案件。
案件移送与审理
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交给民事庭。
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通知其到庭应诉,并告知原告到庭参诉时间。
调解程序
双方到庭后,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调解结果可能为婚姻维持、协议离婚或调解无效进入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
法官在庭审中听取双方陈述和证据,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法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行判决。
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不服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建议:
起诉离婚前,建议咨询律师,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
严格按照法院要求提交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