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被逮捕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提请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会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公安机关需要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并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审查批捕
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会在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执行逮捕
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逮捕。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要求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送看守所羁押
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公安机关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讯问
无论是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请求,还是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的逮捕决定,都必须在24小时内对被捕人进行讯问。讯问的目的是确认逮捕的合法性,并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如果无法通知家属,应当说明原因并在案卷中注明。
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进行立案侦查,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
审查决定起诉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需要将侦查结果和起诉意见书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总结起来,被逮捕的程序包括: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送看守所羁押、讯问、通知家属、立案侦查和审查决定起诉。整个程序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确保逮捕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