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开庭质问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身份核查与权利义务告知
法官核查双方当事人身份,询问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的权利义务,包括发表意见、举证质证等权利。
介绍审判团队成员,当事人可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法庭调查
原告宣读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必要时可进行变更。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建议准备纸质答辩状。
法官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对双方进行发问。
举证质证
双方出示证据,对方可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质疑。
法官询问双方对证据的异议。
核对原件:对对方出示的复印件、录音录像等证据,务必查看原件或原始载体。
谨慎认可:如无原件或存在疑点,不要轻易认可对方证据。
应对突袭:如遭遇证据突袭,可要求庭后发表书面质证意见,以便详细分析。
法庭辩论
双方围绕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对双方认可及已陈述过的事实可简要带过,着重阐述新观点。
建议:
提前准备: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问题,准备简洁明了的回答。
灵活应对:如遇突发问题,保持冷静,避免慌乱作答。
互相发问:提问时预判对方回答是否对己方有利,避免给对方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