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减刑需要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8 13:51:14 程序应用

提请减刑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执行机关提出建议

由罪犯所在的执行机关(如监狱)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罪犯的服刑表现,提出减刑建议书。建议书应当包括罪犯的悔改表现、立功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监区集体研究

减刑建议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并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公示期通常为7个工作日,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

审核与批准

公示期满后,监区将罪犯的减刑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并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并提出建议。

评审委员会评审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拟提请减刑的罪犯名单及减刑意见在监狱内公示。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监狱长需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监狱公章。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监狱提出书面建议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的罪犯,还需报请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再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裁定书送达

减刑裁定书由人民法院制作并送达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执行机关,同时抄送罪犯本人。

以上程序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减刑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