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8 13:37:54 程序应用

财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指财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为当事人提供公开、公正的听证机会,包括征询意见、举行听证会、进行答辩和最后陈述等步骤。具体程序如下:

确定适用听证程序范围 :根据执法调查人员的处罚建议,确定是否属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范围。

发出听证告知书:

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

确定听证会细节:

确定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

举行听证会:

公开举行听证会,允许旁听,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听证会程序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读案由。

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可以出示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人及其代理人进行陈述和质证。

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听证主持人可以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有关问题再次征求听证参加人的意见。

双方作最后陈述。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记录与汇报:

听证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并提交听证记录。

电子送达:

经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财政部门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相关文书。

其他规定

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以上是财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基本步骤和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