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案件的立案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管辖法院
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但也可能包括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特殊案件如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也有管辖权。
准备起诉材料
撰写起诉状,包括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清单。
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等。
提交起诉材料
携带准备好的起诉材料到法院的立案窗口进行提交。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
部分法院支持网上立案,可以通过法院指定的诉讼服务平台或移动微法院进行操作。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7天内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办理立案手续并出具立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补正或裁定不予受理。
送达立案通知
立案成功后,法院会将受理通知书、立案受理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缴费通知书等材料送达给原告。
送达传票
法院会在立案后通知被告,并送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被告在收到传票后有15天的时间提交答辩状。
开庭审理
法院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庭审理,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庭审过程包括双方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步骤。
等待判决
开庭后,法院一般在庭后不会当庭宣判,而是等待一段时间后邮寄判决书给双方当事人。如果诉讼请求被驳回,原告可以选择上诉。
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仔细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立案过程顺利进行。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院工作人员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