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认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企业申报
企业对照相关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向所在县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县区初审
各县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缺失等情况应一次性通知企业进行补充,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对于审核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书,并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市数据资源局进行复审。
专家评审
市数据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认定和公示
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组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初步认定名单,并在市数据资源局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文认定,在市数据资源局门户网上公布最终认定结果。
建议企业在进行大数据企业认定时,仔细对照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提高认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