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不去上班涉及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提前通知
如果劳动合同中规定了提前通知期(如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则需按照约定提前通知单位。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通知期,则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书面辞职
员工应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工作交接
员工需与单位安排的接班人进行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交接单,确保所有工作内容和资料得到妥善移交。
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部门会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记录,然后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包括社保、医保转移手续及失业手续等。
结算工资和离职待遇
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会结算员工的工资和离职待遇,确保员工在离职时所有工资和福利得到妥善处理。
保密协议和离职证明
如果员工在单位涉及机要部门或敏感岗位,可能需要签订离职后的保密协议。
用人单位应向员工出具离职证明,以便员工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旷工处理
如果员工未经批准无故不来上班,单位可以视为旷工,并根据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考核,达到一定程序后,可以依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劳动合同处理
公司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提供证据证明员工的不来上班行为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
法律途径
如果员工擅自离岗且无法联系上,单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劳动局投诉、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劳动关系。
建议:
员工在决定直接不去上班前,应先与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如果必须离职,员工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手续,确保离职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