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是走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8 03:13:46 程序应用

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申请

申请人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书面申请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信息、复议理由和要求等。

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符合规定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自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理

审理包括准备、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限期提出书面答复、审阅材料、调查取证等。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后7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证据材料。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复议意见。

决定

行政机关在审理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原行政行为无错误,则维持原行政行为;如果原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错误,可撤销或变更原行政行为。复议决定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