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查办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立案
确定查办对象,明确需要查办的具体公文或问题。
交办
向有关部门或承办单位布置查办任务,明确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
阅读有关材料
由查办工作人员认真阅读领导批示、会议文件、群众来信来访等,了解问题的性质和情况,为查办立项作准备。
查办立项
确定查办的事由,明确办理要求,指明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规定完成时限,并提出办结后的反馈要求。
办理
办理分为转出交办和直接承办两种情况。转出交办包括发文件、公函查办、电话查办等;直接承办则是查办人员直接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并按政策规定和领导意见处理。
催办
对承办单位不能按时办理的事项,定期进行催办,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反馈
由查办人将查办情况和结果反馈给领导者,包括肯定的结果、否定的结果或部分肯定部分否定的结果。
销办
注销已获结果的承办事项,对办毕公文做出最终处理。
归卷、整理、归档
将查办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归卷、整理,并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阅和管理。
这些步骤共同构成了公文查办程序的完整流程,确保重要公文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