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工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待岗原因的确定
待岗通常基于企业经营困难、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环境保护、宏观政策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劳动者的个人原因。
待岗方案的制定
用人单位需制定待岗方案,明确待岗人员、待岗期间的待遇等,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待岗通知与协商
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待岗决定,并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待岗通知应包括待岗原因、时间、期间的工资报酬等。
待岗期间的工资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
待岗人员的安排与培训
员工在待岗期间,可以根据需要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或其他工作。公司也可以组织待岗人员学习企业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战略、组织构架、公司现状及发展,并进行考试。
待岗期满后的处理
待岗期满后,根据具体情况,公司可能进行重新安排岗位、合同续签或解除等处理。
相关手续的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明确待岗的事由和程序。公司与员工达成一致,书面确认待岗事由和期限,并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待岗人员的审核与审批
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待岗人员名单,交相关部门面谈审核,再交回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部门经理与待岗人员进行面谈,向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员工意见。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待岗人员名单和处理意见表,总经理签批待岗人员名单和处理意见表。
待岗人员的管理与跟踪
人力资源部负责推荐、指导待岗人员的重新上岗工作,定期发布岗位人员需求信息,根据待岗人员表现,向相关部门推荐上岗。同时,需要更新员工信息档案库,跟踪待岗人员的就业情况。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待岗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保障员工的权益。建议在实施待岗程序时,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并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过程的透明度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