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的操作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计量通知和申请
当工程需要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
填写中间计量表
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
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中间计量表》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工程变更令》
《工程交工记录》
计量周期的规定
原则每月一次,承包商按规定时间提交已完成的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报告,监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
计量争议的解决
计量中发生争议时,先审查无争议部分工程量及时予以批准,月计量属中间支付量,事后可进行复核、修正和调整。
计量结果的确认和支付
总监批准后应在14天内支付,否则从第15天起计算应付的贷款利息。
计量方式
可以由监理工程师独立计量,也可以由承包商进行计量,或者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联合计量。
计量方法
包括现场测量、按设计图纸测量、仪表测量、按单据计算、按监理工程师批准计量以及包干计价项目的计量。
计量台账的建立
合同工程计量台账的建立,工程开工后,计量工程师应首先熟悉设计图纸,验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工程量,对有问题的工程量及时与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复核,做到准确无误。
这些步骤和原则确保了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遵循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