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批评教育处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阶段
确定批评教育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表现,党组织应确定需要接受批评教育的党员。
收集资料:党组织应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有关党员的表现、工作成绩、群众反映等方面的资料,为批评教育提供依据。
通知党员:党组织应将批评教育的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相关党员,确保其做好准备。
谈话阶段
谈话前沟通:谈话前,党组织应与被谈话人进行沟通,了解其思想状况,为其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谈话环境。
谈话过程:谈话应遵循平等、尊重、客观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指出被谈话人的问题,引导其进行自我批评。
听取意见:被谈话人应如实陈述自己的问题,对错误思想进行剖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调查核实阶段
调查核实:党组织应对被谈话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实真相,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形成初步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党组织应形成初步意见,包括对被谈话人问题的定性、处理建议等。
通知被谈话人:党组织应将初步意见通知被谈话人,并听取其申辩意见。
处理阶段
制定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初步意见,党组织应制定处理决定,包括对被谈话人的批评教育方式、期限、要求等。
执行处理决定:被谈话人应认真执行处理决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改正错误思想。
跟踪督促:党组织应对被谈话人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其真正改正错误思想。
总结反馈阶段
总结经验:党组织应总结批评教育的经验教训,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此外,对于轻微违纪行为,纪检部门还可以采取以下程序:
调查取证:
纪检部门在接到投诉或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展开调查,收集证据,如现场查看、调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
确定违纪事实: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违纪者的具体行为及事实真相。
制定批评教育方案:
根据违纪者的态度和认识程度,以及违纪行为的性质和影响,制定相应的批评教育方案。
通知违纪者:
将批评教育方案及违纪事实通知违纪者,给予其申诉的机会。
实施批评教育:
根据方案,采取口头教育、书面提醒、组织谈话、观看纪律教育片等适当方式,对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
跟踪反馈:
对批评教育效果进行跟踪反馈,了解违纪者认识和改正情况,必要时可再次进行批评教育。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批评教育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帮助党员认识并改正错误,提高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