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拆迁条例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3 22:12:43 程序应用

国家拆迁条例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征收拆迁决定程序

制定强拆计划:征拆方根据要求上报房屋拆迁计划,计划中包含拆迁范围、拆迁用途、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情况、房屋面积情况以及补偿资金和产权置换房屋的情况。

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征拆方向相关部门发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内容包括暂停核发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禁止房屋新建、扩建等。

调查登记:对征拆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情况进行调查,尤其对没有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理,并给出处理意见。

征收补偿程序

拟定、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在调查登记完成后,房屋征收部门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经过有关部门论证、修改后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不少于30天)。

召开听证会:如果多数人认为公告的补偿方案不合理,征拆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房屋评估:征拆方和被征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共同选择评估机构,并进行房屋评估,评估机构依法出具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拆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和鉴定。

签订征拆补偿协议:征拆方和被征拆人针对安置补偿达成一致,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同时收回相关权属证书。

拆迁实施程序

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需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人口、房产情况,并进行上门核实。

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并进行宣传、解释工作。

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