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销案件的审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立案
申请人(通常是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进口国当局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进口国当局审查申请书及其附具的证据,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反倾销调查
一旦立案,调查机关将发布公告,通知被调查产品的当事方及其他利害关系方。
调查机关进行反倾销调查,可能包括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核查、听证会等,以收集证据确定倾销是否存在、倾销幅度及其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裁决
调查结束后,调查机关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初裁和终裁决定。
终裁决定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并可能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行政复审
反倾销税自开征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利害关系各方可以在期限内向原调查主管机关申请复审。
行政复审可立即终止或减少反倾销税的征收。
司法审议
如果对最终裁决和行政复审的结果存在异议,利害关系各方可以通过司法、仲裁或行政法庭或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审议。
反倾销争端解决
如果任何成员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影响了其他成员的利益,可以通过WTO反倾销的磋商和争端解决途径寻求解决。
这些步骤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反倾销案件审理程序,旨在确保倾销行为的公正、合法认定,并对国内产业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