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法院后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和受理
原告需要撰写并提交起诉状,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
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开庭审理
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证人作证、出示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判决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执行
如果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及时与法院沟通,按照法院指引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