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竞价交易程序主要分为 集合竞价和 连续竞价两个阶段:
集合竞价
时间:每个交易日开市前的9:15-9:25,以及收盘前的14:57-15:00。
过程:
9:15-9:20:投资者可以提交买入和卖出委托,也可以撤单。
9:20-9:25:只能提交买入和卖出委托,不能撤单。
9:25:集合竞价结束,显示成交笔数,此时形成当日股票的开盘价。
9:25-9:30:交易主机接受申报,但不处理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
规则:
集合竞价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方可产生成交价:
该价格下的股票成交量最大。
买入委托价格高于或等于成交价,卖出委托价格低于或等于成交价。
与成交价相同的申报全部满足。
如果集合竞价未能产生开盘价,则开盘价定为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
连续竞价
时间: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过程:
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买卖委托。
系统逐笔撮合买卖委托,满足成交条件的即成交。
未成交的委托继续等待下一次撮合机会。
规则:
委托当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撮合遵循“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原则。
每一笔成交都将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通过以上两个阶段的竞价过程,股票交易市场能够确定股票的成交价格和数量,完成股票交易。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技术分析,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阶段进行买卖委托,以把握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