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的法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原告起诉:
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院受理:
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准予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送达起诉状副本:
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开庭审理:
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通知当事人,并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
法庭调查:
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法庭辩论:
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等。
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前,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判决宣告:
法院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依法作出判决,并公开进行宣告。当庭宣判的,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这些步骤构成了判决的法定程序,确保了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