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调动事业编制的程序相对复杂,涉及多个步骤和部门。以下是一个详细的跨省调动程序:
找到接收单位并同意调入
找到愿意接收你的事业单位,并获得其同意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请并经过上级部门审批
由接收单位提交用人申请书给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领导,并获得同意并加盖公章。
调动申请需要经过双方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协商和审批。
办理调动手续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等,由调入单位上报编办,经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调出单位同意调走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需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原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办理入职手续
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此办理工资和编卡。
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后,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收通知准备报道。
跨地区调动的额外手续
对于跨地区的事业单位调动,程序更为复杂,需要更高层级的人事部门(如跨县需要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长或市长)签字同意。
跨市调动基本上需要请示省人社局的,并且需要调入市的人社局向调出市的人社局发商调函。
具体操作步骤
向接收单位(学校或教育局)申请调入,并提供必要的实践证明(如试讲、说课)。
人事局及政府领导签字盖章通过,这一步通常不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拿到商调函后,向原单位申请调动,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鉴定表并由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
原单位所在地人事局盖章后,可以调取档案到接收地(人事局)审查,档案无误后即可通过。
最后,持报到证及工资关系介绍信到具体单位报到。
建议在办理跨省调动时,详细咨询当地人事部门,以确保所有步骤和材料符合规定,避免遗漏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