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单程证(即《前往港澳通行证》)的程序如下:
审批与通知
申请人需先通过审批,获得入境处的获批通知书。
注销户籍
拿到获批通知书后,申请人需到公安局注销户籍,并获取注销户籍证明。
制作单程证
户籍注销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开始制作《前往港澳通行证》。
领取单程证
单程证制作完成后,申请人需携带户口注销回执和批准通知书到出入境领取单程证,并在罗湖口岸激活。
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交以下资料:
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申请人及香港关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关系人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意见。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入境事务处要求的《登记事项证明书》和《无结婚记录证明书》。
等待核查与审批
提交资料后,需等待香港入境事务处核查、内地审批、内地轮候及市局办理,整个流程约需40个工作日。
面签与领证
申请人会收到出入境通知短信,需携带港方人员前往出入境行政服务中心面见并签发单程证。
领取批准通知书及前往户籍所在派出所销户。
销户完毕后,凭销户证明领取单程证。
赴港定居
在单程证有效期内,申请人可登陆香港并预约领取香港身份证。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资料,并按照要求逐步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若涉及特殊情形(如携带子女),需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关额外资料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