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程序主要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门诊费用报销程序
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和卡在就诊时,费用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减免,剩余部分由参保农民现金结算。
省、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因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就诊时,费用需由参保农民现金结算,经乡镇合管办初审后上报至区合管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乡镇卫生院录入新农合资金专户。
住院费用报销程序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农民凭合作医疗证、卡和户口本预交押金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只结清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
市外2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参保患者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携带就医资料及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区服务中心报销,审核通过后费用会打到指定银行账户。
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需开具转院证明,费用在出院后20日内提交至户籍所在乡镇合管办,经审核后由乡镇卫生院录入新农合系统给予补偿。
省外公立新农合医疗机构:同样需要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院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和费用明细。
报销所需材料
门诊报销: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住院报销: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转院转诊单、费用明细清单等。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相关医疗证明、报销申请材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等。
意外伤害住院报销:意外伤害原因确认证明、医院病案记录等。
报销时限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直接结算。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报销材料。
特殊病种和意外伤害:根据具体规定,一般需在治疗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交报销材料。
建议:
参保农民应及时办理社保卡,确保顺利报销。
报销材料应齐全,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报销进度。
留意报销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