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违建的认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现违建
执法机关自己发现违建行为,或者有人或单位举报违建行为。
立案审批
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调查程序
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过程中,应当注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其次,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等。
决定程序
根据调查结果,执法机关会作出是否认定为违建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如限期拆除决定书等。
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拆除等。
听证程序
在某些情况下,执法机关会通知当事人进行听证,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法律依据
违建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违建认定程序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当事人在收到相关文件时,也应当认真审查其合法性,并及时提出异议或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