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破产申请与受理
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债权申报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享有的债权。
债权人会议
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重整
债务人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企业重整。
和解
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延期还债、减免债务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
破产宣告
法院根据债务人资不抵债、重整程序终止或和解失败等情况宣告破产。
破产清算
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
破产程序终结
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进行注销登记。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