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的酝酿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征求推荐和交换意见
县委书记征求各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意见,推荐各自单位优秀的干部,并与组织部长交换意见,让组织部开始拟名单。组织部长在这个过程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初步筛选和名单制定
组织部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制定初步的提拔人员名单,并提交给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副部长可能会对名单进行调整,并最终提交给组织部长。部长调整完名单后,会提交给市委五人小组。
五人小组碰头酝酿
五人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开始动议,碰头酝酿,基本确定提拔名单。在这个阶段,各成员可能会就名单进行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一个较为一致的名单。
考察和审核
组织部对初步确定的名单中的干部进行考察,一般考察当天由所在单位的全部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投票和谈话。考察通过后,进入下一个阶段。
常委会研究确定
考察过后,正式上常委会研究确定提拔名单。一般都能通过。
公示和任命
出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人反映当事人意见后,正式下任命。
这些步骤构成了组织部在酝酿和选拔干部时的基本程序,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